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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号给港货局反映行业问题

安迅物流 发布时间:201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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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文件
深集拖协[2011]22号

关于近期我市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亟需解决的几个问题的报告

市交委港货局:

    现将近期我市道路集装箱拖车运输行业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报上。
    一、中港两地车在“大运会”期间过境交通运输组织方案问题。
    我会员单位反映,“大运会”举办在即,相关路段限行、禁行方案纷纷出台,而粤港两地运输车辆的过境交通组织方案一直未见公布,有粤港两地车的企业非常关心,香港车主也纷纷通过深圳的公司进行打听。
    我会现将会员给我会的报告报上(见附件),并希望贵局向相关机构反映,尽快公布粤港两地运输车辆的过境交通组织方案。
    二、半挂车不能过户的问题。
    2003年,根据广公交(传)[2003]56号《关于对在用无牌证挂车、半挂车开展治理整顿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圳市成立了“半挂车上牌工作小组”,历时一年多于2004年6月30日完成了对在用无牌证半挂车开展治理整顿的任务,达到了对在用无牌证半挂车进行注册登记并实行有效监管的目的。
    根据当时下发的一个规定,治理整顿期间上牌的资料不齐全的相当一部分半挂车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这给企业经营造成很大的困难。受金融风暴的影响,有的运输企业拟退出市场,有的企业亦会重组、破产。不允许过户,企业资产无法正常流动,产权无法转移,企业无法进行正常的运营运作,如此势必影响社会稳定。
    2009年底,我协会曾接到深圳车管部门的通知,告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已同意这批半挂车可以在深圳市范围内办理过户手续。2010年5月28日,我协会代表接到通知,到了深圳市车管所审验科,就如何准备启动半挂车过户工作接受指导。我们按要求将收集到的需要过户的半挂车资料报给了车管所审验科,并等待正式启动办理半挂车的过户手续。2010年11月11日,深圳车管所警官又给我协会来电,解释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对于半挂车办理过户问题,一直没有书面的意见,目前深圳市车管所也无法操作。
    近段时间,不少会员单位再次向我会反映,半挂车不能过户严重困扰着公司的正常经营。例如,有一家运输公司卖出半挂车后,由于无法过户,这些半挂车违章产生高额罚款,该公司无奈之下,只好将公司关闭。有的公司将半挂车卖出之后,半挂车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被告上法庭,被判负责赔款,引起原车主的极大不满。
    由于油价的几次上涨,目前运输公司经营非常艰难,政府相关部门纷纷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扶持企业渡难关,而多年来深圳市交警局车管所却连最起码的应该办理的过户业务都没办理,行业深感不解,怨气极大。2011年4月18日, 115家运输企业联名向我会呼吁,呼吁我会尽快再次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半挂车过户问题。为此,2011年4月22日我会再次向公安部、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深圳交警局进行了反映,但问题一直悬而未决。
    三、半挂车使用年限的问题。
    2004年在用半挂车在补办上牌手续时,如果上牌资料不齐全,车辆的初次登记日期一律确定为1997年6月30日,包括部分2000年后购置的半挂车,这批半挂车约有9000台。根据现在的政策,半挂车的使用年限是15年,这样,这批半挂车的使用年限也将于2012年6月到期。
    我会曾多次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此问题,2010年也派代表到北京,参加国家商务部举办的车辆报废年限的座谈会,会上我会代表建议龙骨式半挂车的使用年限延长至20年。
    据悉,商务部正在向公安部征求意见,拟将龙骨式半挂车使用年限延长至20年,但此政策何时出台,仍没有定论。
    四、车辆超限问题。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车货总长18米以上,属超限运输,应该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按目前国家标准,集装箱箱体外部高度尺寸分为三种(2438毫米、2591毫米、2896毫米),高度为2896毫米的箱体在集装箱行业称为“高箱”。目前国产的牵引车鞍座高度在1320至1450毫米之间,这样运输“高箱”时,车、箱高度合计都会大于4200毫米,如果没有办理《通行证》,就会被认定为“超高”并被罚款。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增加和国内干线集装箱运输业务的开展,“高箱”所占比例越来越高。以深圳为例,2010年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约2200万标箱,其中“高箱”占20%多,平均每天1.2万标箱。如此大数量的“高箱”运输都要求办理《通行证》,程序难于操作,如果不办理,又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目前,国产牵引车长度在5.2米至6.3米之间,而运输53呎集装箱的的半挂车在16.3米至16.465米之间。组合成牵引列车后全车长度在20.6米至21.7米之间,超过标准。53呎集装箱属于国际通用的箱型,7月1日后,如何运输此类集装箱,也是行业非常关注的问题。
    我会已联合全国道路集装箱运输协会联席会议成员向交通部建议: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修改,将“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修改为“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5米以上”。
    特此报告
    附:关于明确深圳“大运会”期间粤港两地运输车辆的过境交通运输组织方案的报告(略)

                         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集装箱运输   问题   报告
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秘书处           2011年5月31日印发
拟稿人:吴强    核稿人:许晓明       电话:25229465    (印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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