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文件 深集拖协[2011]78号 关于在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推广使用LNG牵引车的建议
市人居环境委: LNG(液化天然气)汽车是继压缩天然气(CNG)和液化石油气(LPG)汽车之后,于近年才开始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环保汽车,从本质上讲也是天然气汽车,但由于汽车携带的LNG比CNG具有更高的燃料密度,压力低,所需气瓶自重轻,汽车一次充气的行驶里程(300—800km)较CNG远得多,LNG能象油品一样运输,同时具有CNG汽车和LPG汽车的优点,而克服了它们的不足,因此具有更强的实用性,被认为是燃气汽车的发展方向,适用于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 我市现有2万多辆道路集装箱牵引车,其中进行省内中短途运输(200—500公里)的车辆约占60%, LNG牵引车完全可以满足行业的需要。另外,国内已有数家汽车生产厂家开始生产LNG牵引车,车辆技术及安全标准等方面已较为成熟,从国内其他地区使用LNG牵引车的情况看,其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在我市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中推广LNG牵引车,首先能缓解机动车辆尾气污染问题,达到节能减排;其次,我市是全国道路集装箱运输车辆最集中的城市,在该行业推广LNG牵引车,既有创新性和引导性,也具备现实可行性。为此,我会建议: 一、 将我市港口内拖车纳入《深圳市黄标车淘汰更新奖励补贴方案》补贴范围。我市港口内拖车属重型载货汽车,数量约1100台,悬挂厂内牌在港区内运作。我市东西部港口分别建有撬装式加气站,计划3年内完成港口内拖车的油改气项目。财政奖励补贴政策的落实,将加快这一环保项目的进程; 二、 协调发改、规划、交通等部门,尽快解决加气站规划选址问题。我市计划在未来3年,新增1500台LNG牵引车,建设10座加气站,节能减排效果明显。
------转自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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