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文件 深集拖协[2012]1号
关于尽快允许深圳市部分半挂车办理过户手续的呼吁 广东省信访办: 一、部分半挂车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问题 2003年之前,半挂车不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就可以上路行驶,当时深圳市有近万辆半挂车,承担港口集装箱集疏运任务,这些车辆在取得所有权时,由于不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也就没有完整保留相关票证。2003年,根据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2003]56号《关于对在用无牌证挂车、半挂车开展治理整顿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圳市成立了“半挂车上牌工作小组”,历时一年多于2004年6月30日完成了对在用无牌证半挂车开展治理整顿的任务,达到了对在用无牌证半挂车进行注册登记并实行有效监管的目的。 根据文件精神,治理整顿期间上牌的半挂车有一部分不予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半挂车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给新、老车主带来很多不便。受金融风暴的影响,有的运输企业拟退出市场,有的企业倒闭在所难免。不允许过户,企业资产无法正常流动,产权无法转移,企业无法正常退出行业经营,势必影响社会稳定。 2009年底,深圳车管部门曾通知市拖车协会,告知省交管局已同意这批半挂车可以在深圳市范围内办理过户手续。2010年5月28日,市拖车协会接到通知,到深圳市车管所审验科,就如何准备启动半挂车过户工作接受指导,并将收集到的需要过户的半挂车资料报给了车管所审验科,等待正式启动办理半挂车的过户手续。2010年11月11日,深圳车管所给市拖车协会电话上解释,省交管局对于允许部分半挂车办理过户手续一直没有书面的意见。就这样,省交管局口头同意可以在深圳市范围内办理过户手续,不出书面意见;市交管局非要等到省交管局的书面意见才能办理过户手续。近九千名车主的合理诉求就在这样的扯皮中得不到及时地解决,矛盾在积累着,隐患在扩大着。 半挂车不能过户严重困扰着公司的正常经营,市拖车协会从2004年起就开始按正常途径反映这一问题,近期更是有一百多家运输企业联名要求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如果一家运输公司卖出半挂车后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这些半挂车违章或发生交通事故,半挂车原车主要负责赔款,这种不公平的管理模式引起原车主的极大不满。 二、半挂车使用年限的问题 国家有关部门在1997年发布的《汽车报废标准》和2000年发布的《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对半挂车的使用年限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规定了其他车辆使用年限为10年。目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半挂车的使用年限,参照其他车辆来管理,规定为10年,可延长5年,延长使用期间的半挂车每年审验两次。 2004年公安车管部门对在用半挂车补办上牌手续时,根据当时的政策,对上牌资料不齐全的半挂车,初次登记日期统一定为1997年6月30日。深圳市有近7000辆补办手续上牌的半挂车。这批半挂车初次登记日期至今已满14年,还有6个月就到了强制报废的年限,运输企业非常着急,强烈呼吁尽快调整半挂车强制报废的政策,否则可能会影响港口的正常运作,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龙骨式集装箱半挂车没有动力装置,结构简单,被牵引车牵引,专用于集装箱运输,对其参照其他车辆设定使用年限不太合理。据我们了解,香港和台湾的龙骨式集装箱半挂车没有设定使用年限,每年检测审验合格就可以使用。 为节约社会资源,降低运输企业成本和负担,稳定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发展甩挂运输,国家商务部已就《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30日。《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将龙骨式集装箱半挂车使用年限延长至20年。在这延长的5年内,国家交通运输部将制定半挂车检测标准,对龙骨式半挂车逐步过渡到只要每年检测审验合格,就可上路行驶的管理模式。 三、急需办理过户手续的原因 (一)不能过户,也就意味着企业不能自由处置自己的合法资产,有违《物权法》相关规定,省交管局文件的效力不能超越法律; (二)深圳市拖车行业目前正处于一个整合时期,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鼓励企业兼并整合,做大做强,不能过户,影响这一政策的落实; (三)一次性报废几千台半挂车,对深圳港运作影响非常大。国家商务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很快也将正式发布。以后可以根据车辆每年的审验结果,分批逐步淘汰。淘汰的车辆办理报废手续,仍然需要车主证明。因此,不论使用年限延长与否,都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四)半挂车办理过户手续的工作已经拖延了七年多了,遗留的问题相当多,省交管局也口头答复深圳可以在市内办理过户手续。尽快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在实际过户业务操作中,遇到的难题就会少一点。
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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