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文件 深集拖协[2012]13号
关于开展行业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工作的建议
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
为确保拖车企业车辆状况良好,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根据贵局的相关要求,现就开展行业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 取消二级维护在时间上的强制要求,由企业根据车辆运营状况自行决定维护时间;
二、 营运车辆年度综合审验与交警部门的年审结果相互认可;
三、 会员企业(3—5家)采取联保的方式,各自建档确认维护结果并承担责任,协会监督,贵局抽查;
四、 由协会采取招标的方式,在东、西部港区各选定2家有资质的维修企业,开展二级维护工作;
五、 会员企业驻外地运营的车辆,允许在驻在地有维修资质的企业开展二级维护工作,其维修企业的证明,可以作为贵局审验的依据。
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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