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代表参加“港口外堆场公共电子预约登记提柜系统”讨论
2012年4月9日下午,市交委马勇智副主任主持会议,对物流处草拟的“关于在我市港口外堆场实行电子预约登记提柜的通知”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参加会议的有市交委物流处等处室的代表,协会耿博会长、吴强副秘书长,深圳货代协会、堆场协会代表等。
耿博会长对通知中所写的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其中总的原则是,港口外堆场不管在哪个环节收取“上下车费”,都不能涉及到集装箱经营者缴费,或集装箱经营者接受委托去缴费。
2012年初,深圳市发改委同意港口外堆场对用箱人收取“上下车费”,但如何收取,在哪个环节收取,一直未找到一个有效的方法。
耿博会长带队到省物价局反映“输单费”问题
2012年4月10日下午,耿博会长带领陈海东副会长、吴强副秘书长和报关公司代表邓建平到省物价局反映船代公司私自上涨“输单费”的问题。省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苏处长、孙科长等接待了协会代表的反映。
耿博会长对深圳船代公司收取“输单费”的情况进行了汇报:2011年9月底,深圳船代公司集体给报关公司发出通知,从10月开始“输单费”从30元涨到45元,涨幅达50%。在集装箱运输企业的抵制下,临时停止了涨价行为。但2011年12月,报关公司又陆续收到船代公司的通知,从2012年1月1日起,“输单费”从30元涨到45元。目前,船代公司按涨价后的“输单费”标准进行收费,行业意见颇大。
这次耿博会长带队到省物价局反映此问题,主要是考虑到船代公司集体涨价涉嫌操纵价格和价格垄断,目的是催促省物价局尽快介入调查,以免引发行业不稳定。
协会代表参加《深圳市道路集装箱运输管理办法》的讨论
2012年4月13日上午,协会副会长谢彬、刘宝山,副秘书长吴强,在市交委港货局参加了由李川副局长主持召开的《深圳市道路集装箱运输管理办法》讨论会,市交委物流处廖伟平科长、市交委港货局彭帆科长一起参加了讨论。
《深圳市道路集装箱运输管理办法》是由深圳市交委起草的,拟通过深圳市法制办发布的规范拖车行业管理的一套办法,如果该办法得到通过,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的准入门槛将大大提高,拟定新注册企业注册资金将达到800万元,首批投入车辆不得低于3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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